日前,经涪陵区委批准,涪陵区纪委对涪陵区清溪镇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秦纯堂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秦纯堂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秦纯堂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涪陵区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涪陵区委批准,给予其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风正巴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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