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列情形及费用,本产品不承担赔付责任
(1)参保人在保险(年度“咸惠保”)保障期间停止参加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2)因个人原因未使用本属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
()当次手术或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整体不予报销的情形,如各种美容整形、非功能性矫形、减肥,治疗雀斑、脱痣、护肤、镶牙、种植牙、洁牙、配镜、装配假眼、假肢、助听器等发生的费用,保险不予赔付;
(4)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如各种健康体检、婚前检查、旅游体检、职业体检、出境体检等费用;
(5)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如:男性不育、女性不孕检查、治疗费,鉴定性病检查、治疗费以及各种教学性、科研性和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费用;
(6)参保人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属于工伤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生育保险支付的费用及支付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境外(含港、澳、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7)特诊费、特诊室服务费、特需医疗费、特种病区、医院综合诊疗中心的特种医疗服务费、医疗咨询费(包括心理咨询,健康咨询)、中风预测、健康预测、预防接种、预防服药、科研、临床验证(用药、检查、治疗)等费用。
(8)因器官移植发生的器官本身费用和获取器官过程中的费用
二、特定高额自费药品费用责任免除情形(1)药品处方的开具与本产品《咸宁惠民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的范围不符;
(2)医院或药店购买的药品;
()每次药品处方超过三个月以上部分的药品费用;
(4)药品处方的开具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该药品说明书中所列明的适应症用法用量不符或相关医学材料不能证明参保人所患疾病符合使用特定药物的指征;
(5)参保人的疾病状况,经审核,确定对药品已经耐药,而产生的费用(耐药是指j实体肿瘤病灶按照RECIST(实体瘤治疗疗效评价标准)出现疾病进展,即定义为耐药。k非实体肿瘤(包含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骨髓纤维化、淋巴瘤等恶性肿瘤)在临床上常无明确的肿块或者肿块较小难以发现,经规范治疗后,按相关专业机构(包括: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中华医学会血液学分会、中国抗癌协会血液肿瘤专业委员会、国家卫健委、美国国家综合癌症网络(NCCN)等)的指南规范,对患者的骨髓形态学、流式细胞、特定基因检测等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得出疾病进展的结论,即定义为耐药);
(6)参保人符合慈善援助用药申请,但因参保人未提交相关申请或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导致援助项目申请未通过而发生的药品费用;参保人通过援助审核,但因参保人原因未领取援助药品,视为参保人自愿放弃本合同项下适用的保险权益。
三、不予支付的中药饮片和药材负面清单
膏方费用以及以下主要起滋补保健用途以及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和中药饮片不纳入“咸惠保”保障范围,具体包括:阿胶、白糖参、红参、朝鲜红参、穿山甲(醋山甲、炮山甲)、玳瑁、冬虫夏草、蜂蜜、狗宝、龟鹿二仙胶、蛤蟆油、海龙、海马、猴枣、酒制蜂胶、羚羊角、羚羊角尖粉(羚羊角镑片、羚羊角粉)、鹿茸(鹿茸粉、鹿茸片)、马宝、玛瑙、牛黄(天然牛黄)、珊瑚、麝香、天山雪莲、鲜石斛(铁皮石斛)、西红花(番红花)、西洋参、血竭、燕窝、野山参、移山参、珍珠、紫河车、各种动物脏器(鸡内金除外)和胎、鞭、尾、筋、骨。
注:以上所列药品均包括生药及炮制后的药材及饮片。
四、不予支付的诊查服务费用负面清单
医疗咨询费(包括心理咨询、健康咨询)、中风预测、健康预测、预防接种等费用。
说明:对于整体不予支付的情形及不予支付的负面清单,根据本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做动态调整。